律师档案
石光雨
石光雨律师
河北 张家口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石光雨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婚前一方父母出资,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离婚房产归谁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30 15:54)    点击:1207

婚前一方父母出资,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离婚房产归谁?

若婚前购房时,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,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在离婚房产分割时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。如果婚前购房时,父母资助子女买房,只出了部分购房款,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,离婚房产分割时,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,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,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石光雨律师提供“医疗事故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石光雨律师,石光雨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石光雨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93131671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石光雨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张家口律师 | 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石光雨律师主页,您是第26479位访客